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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5  点击: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

 根据《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的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现将基金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与金额

  资助标准分两个等次: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四)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五)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六)不限制申请人数。

 (七)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 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 套(含原件)。

 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二)“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三)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四、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9月4日前报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1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各流动站(工作站)应切实负起责任,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在站博士后,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和政策解读工作。

 (二)个人的博士后编号请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查询。

 (三)与以往相比,今年面上资助与特别资助可同时申请。

 (四)申请表中“投送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是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所属学科,不是指博士后所在流动站的学科;若是学科交叉研究,则应填写所涉及的交叉学科名称。学科名称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标准名称填写。

 (五)“申请单位”填“东北林业大学”,“通讯地址”填“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六)申请表上“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由学校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

 (七)申请表的日期统一填写2017年9月1日。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启明 孙海博

 电 话:0451-82192070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7年7月24日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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