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福利科
发布时间:2017-06-29 点击:次
注:1.教职工出国办理收入证明须提供《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持因公护照因公出国(境)审批表》、《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持因私护照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或《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
2.薪酬福利科提供模板收入证明(年或月),如有其他格式需要,请联系薪酬福利科(82190495,82190465 综合办公楼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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