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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办公室


校内医疗补助基金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17-07-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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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医疗补助基金申请条件:

发生在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度10月31日期间,经省医保结算后个人自付的住院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5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报销。

校内医疗补助基金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每年5月、11月共两次(具体见校园网通知)。

报送地点:社会保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7室)。

申请材料:1.申请人填写《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表》(见附件)共两份;

    2.住院治疗需提供财务票据、医保明细、医保结算概要、住院病案首页。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表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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