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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6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6  点击: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的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第6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现将基金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与金额

资助标准分两个等次: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四、申请材料的提交和审核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3.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一并交设站单位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各流动站应切实负起责任,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在站博士后,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和政策解读工作。

2.个人的博士后编号请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查询。

3.申请表中“投送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是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所属学科,不是指博士后所在流动站的学科;若是学科交叉研究,则应填写所涉及的交叉学科名称。学科名称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标准名称填写。

4.申请表上“申请单位”填“东北林业大学”,“通讯地址”填“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政编码”填“150040”, “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由学校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

六、其他

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9月3日前报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冉

电话:82192070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8年7月16日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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