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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龙江学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  点击:

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校“双一流”建设步伐,根据《“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黑教联〔2017〕1号)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龙江学者评聘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8〕202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开展2018年度龙江学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申请人必须具备《“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黑教联〔2017〕1号)规定的评审条件,年龄上具体要求如下:

1.特聘教授:截至2018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2.青年学者:截至2018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申报名额。学校原则上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特聘教授不超过2人、青年学者不超过3人),同一专业申报不超过2人。

二、聘期

特聘教授与青年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特聘教授聘期5年,青年学者聘期为3年,起聘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聘期内全职在学校工作。

三、工作程序

1.申请人按照设岗学科向学校进行申报。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严禁弄虚作假,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脱密技术处理,并在报送材料中说明。

2.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考核、遴选和推荐,按规定程序组织同行专家评审。

3.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各学科组同行专家的意见,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的,学校报送省教育厅进行评审。

四、报送材料要求

1. 推荐表一式十二份;

2. 附件材料一份(电子版),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3. 答辩PPT(8分钟)电子版一份;

4. 申报时间:请于5月10日下午17:30前将推荐材料报综合办公楼501室(电子稿发送至nefurcb@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张冉

联系电话:82192070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8年5月7日

附件1: 《“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 2018年度龙江学者申报学科领域分组目录

附件3: 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4: 龙江学者青年学者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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