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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我校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保险补助基金实施办法(修订)》(东林校人〔2015〕27号)文件相关规定,2017年下半年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符合补助条件且发生在2016年11月1日-2017年10月31日(入院时间)的医疗费用。

二、受理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

三、报送地点:社会保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7室)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表》(见附件),单位审核确认后,签署领导意见并加盖公章。

2、门诊治疗(门诊特殊治疗、急诊转住院门诊部分)需提供就诊手册、财务票据、费用明细单;住院治疗需提供财务票据、医保明细、医保结算概要、住院病历首页。

联系人:孙行

联系电话: 82191815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7年11月8日

附件1: 医疗补助基金申请表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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