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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新材料人才境外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2  点击:

根据国家外专家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新材料人才境外培训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外专办发﹝2017﹞17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需求牵引和战略导向,以满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技术装备急需为主攻方向,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突破重点领域急需的一批新材料品种、关键工艺技术与专用装备,布局一批前沿新材料,推动新材料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业体系初步完善,不断提升新材料产业国际竞争力。

二、申报范围

围绕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化工新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深入学习并掌握基础研究方法、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工艺技术等。

三、申报条件

(一)从事新材料研发、产业化和应用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家和技术骨干,外语需达到 BFT 高级或具有同等外语水平,年龄在 45岁以下。

(二)优先考虑参与国家重大专项和重要技术攻关的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方式

计划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家和技术骨干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机构(包括大学实验室、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和国际组织)进行培训、交流和观摩学习。培训时间原则上在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重点支持中长期培训项目)。培训采取两种方式:

(一)由申报者自行对口联系国(境)外的相关大学、机构进行培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后给予经费资助。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举办培训班,选拔人员参加。2017 年拟举办赴德国福特新材料研究院“金属材料及轻量化材料开发与应用培训”要求申报者是从事相关研究和应用的优秀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课程内容和报名事宜请咨询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五、培训费用

列入人才境外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将按照必要性和可行性分为不同资助档次,由国家出国培训专项经费按规定标准资助境外全部或部分费用。资助经费以外不足部分以及国际旅费、签证费等其它费用由学校承担,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者需经学院同意后,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并打印《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纸质文件。网址:www.safea.gov.cn,用户名和密码请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索取。

(二)《新材料人才培养计划学员推荐表》 (见附件2)

(三)学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曾在国外有过半年以上工作学习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参与相关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七)获得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

(八)国外培训机构同意接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于2017年6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师资科。

联系人:关冰冰

联系电话:82190494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 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新材料人才境外培训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附件2: 新材料人才培养计划学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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