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办法》(东林校发[2013]9号)及《< 东北林业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办法>的补充说明》(东林校人[2014]7 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16年绩效津贴核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校内津贴文件及各单位岗位津贴分配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2016年度考核结果填报《2016年度 岗位津贴公示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公示内容
汇总表需在各单位内部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8日—5月2日。请通知到每位职工,确保本单位职工知晓公示结果。内容至少应包括:本单位当年拨款总量、发放总量、账面余额及各类岗位人员工作量及核算方法等。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公示2016年度本单位教职工工作量和相对应的业绩明细及相对应的发放金额明细。
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岗位人员须公示2016年度基础岗位津贴、绩效岗位津贴发放明细及发放总额。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实施情况发放绩效津贴。
三、公示情况说明
各单位在公示结束、全体教职工无异议后,形成本单位公示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包括: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结果、绩效津贴发放标准、绩效津贴总量、2016年拨款总量、2016年发放总量、2016年账面余额等内容。
四、报送、审核、发放
请各单位将《2016年度 岗位津贴公示汇总表》、本单位公示情况说明、2016年教职工工作量和相对应的业绩明细、本单位岗位津贴实施细则、绩效津贴发放表的纸件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薪酬福利科,报送时间为5月3日—5月6日,经审核通过后由计划财务处统一发放。
联系人:尉建平 张冉
联系电话:82190495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