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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进行二○一六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2  点击:

各单位:

    按照学校年度整体工作安排,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定于2016年12月22日启动。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岗位类别,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重点考察各类岗位人员2016年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教职员工的德、绩、勤、能进行全面考核。坚持按岗位考核,在对教职工进行全方面考核的基础上,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类岗位聘任、晋升、奖惩的依据,并作为工资薪级晋级调整、校内津贴发放的依据。

    二、组织程序

    各单位要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年度考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运用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要更多注重教职工的日常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的基本程序如下:

    1.个人小结、述职;

    2.民主评议;

    3.各科、室、学科(专业)等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的日常表现及评议情况,提出考核建议等次;

    4.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的年度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根据被考核人的实际表现和各科、室、学科(专业)等负责人提出的建议等次,确定被考核人员的最终考核等次;

    6.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以上;

    7.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人;

    8.将本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及个人考核表报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9.学校审核认定,存档。

    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被考核人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5日内向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或监察处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三、时间安排

    1. 12月22日发布考核通知;

    2. 12月22日至12月29日各单位组织进行考核,个人填写考核表;

    3. 12月30日,各单位报送考核结果及个人考核表。

    四、其他事项

    1.年度考核关乎学校事业发展,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期完成考核工作。

    2.公派出国、培训进修、因公出差等在外人员请各单位联系到人,按程序进行考核。

    3.出国逾期不归、长期病假、长期不在岗等人员,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考核规定上报书面说明材料并提出处理意见。

    4.上级部门借调人员,由借调单位出具考核材料并由所在单位给予认定考核结果。

    5.考核表要求正反面打印,书写需用蓝黑或黑色碳素笔,本人签名处需由本人亲笔签名

    6.请各单位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输出单位人员名单(Excel格式)制成本单位年度考核汇总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人员编码、姓名、出生日期、考核结果和备注项,于12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汇总表纸质版(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个人考核表报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综合办公楼503室,联系电话:82192070,联系人:潘启明)。

    7.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可发送到电子邮箱:nefurcb@163.com,个人考核表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职员岗位、工勤岗位、博士后人员、人事代理人员顺序排列。

    8.人事代理人员请在表头后加(人事代理)。

    9.博士后人员指全脱产博士后人员,非学校在职博士后人员。

    10.《2016年度考核各单位优秀指标分配表》请到人事工作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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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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