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1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注重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探索和创新实践工作模式。培养一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业绩突出、学术水平较高、理论宣讲能力较强的名嘴、名家,推出一批理论联系实际的有影响力、说服力的名篇、名著,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项目设计、内容形式拓展、方法路径创新等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实践中具有先进的理念和一定的典型经验。
3.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理论宣讲能力,能结合工作实践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开展深入研究;能够领衔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能推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在大学生中有效开展理论阐释和主题教育。
4.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申报范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践的相关人员,鼓励其他相关学科领域有志于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优秀人才报名参加。
三、工作任务
1.围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在网络或重要报刊发表有影响力、说服力的研究文章,编写出版高水平著作或通俗理论读物。
2.支持期限内每年适时举办思想政治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学术研讨会,推广转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
3.参与教育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名师宣讲团,每年到各地各高校开展理论宣讲3-5场。
4.坚持既出成果,又出人才,能培养和锻炼一支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理论研究或实践创新队伍。
四、评审与管理
1.教育部思政司组织专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实践、择优支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2.各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提出初选名单,再针对初选入围名单组织终评答辩,并提出建议支持方案。
3.教育部思政司分3年给予每人共15万元经费支持。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论文发表、书籍出版、学术活动、理论宣讲等,一次核定,分年度拨款。各申报单位负责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地方和高校配套给予经费支持。
4. 入选者在支持期内每年须填写《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高等学校通过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思政司报送当年计划的执行情况。教育部思政司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
5.“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支持期结束,入选者要填写《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支持期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效果及社会影响等。经所在高等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教育部思政司。
五、申报办法
1.申报数量
学校向教育部推荐人选限额为1人。
2.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请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信息,“未来规划”部分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在3000字以内。
(2)请申报人选所在基层党委提供30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3)佐证材料。根据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形成任务计划书。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以及开展工作相关的视频、图片等辅助资料,并编制目录。
3.材料要求 申报表(一式七份),基层党委推荐意见(一式一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材料交送截至日期:2016年7月26日
纸质材料交送地点:综合办公楼503人才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潘启明
联系电话:0451-82192070
电子邮箱:nefurcb@163.com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 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