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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8  点击:

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及有关博士后:

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关于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规定,现对2011年11月1日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进行清理。

具体通知如下:

(1)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依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要求,做好对本单位超期博士后人员的通知工作。

(2)符合办理出站手续要求的博士后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与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出站相关手续。

(3)对违反规定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按自行退站处理。

(4)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4日17:00。

联系人:倪松远 联系方式:82191327

特此通知。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5年12年28日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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