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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4-01  点击: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请职工医疗补助基金?

参加黑龙江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岗在编人员、学校人事代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可申请医疗补助基金。

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医疗补助?

(一)住院补助

1.补助对象在三级医院及学校医院住院。

2.因地域因素,在尚志市人民医院、黑龙江省林业第二医院住院。

3.异地定居人员在所选定点医院住院。

(二)门诊补助

在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对以下三种情况给予补助。

1.门诊特殊治疗费用,指癌症放化疗、门诊透析用药、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用药等治疗的费用。

2.因危、急、重病在医院急诊门诊抢救后转住院继续治疗的急诊门诊医疗费用。

3.因所患疾病需要在门诊进行手术治疗,经学校医院审批同意,并开具转院手续的医疗费用。

三、补助标准是什么?

(一)住院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因疾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负费用累计在5000元以上的部分予以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黑龙江省医保给予报销的药品、诊疗等费用的个人自负部分补助95%。

2.黑龙江省医保给予报销的普通材料及不予报销的药品、诊疗等费用等的个人自负部分补助50%。

3.黑龙江省医保限价或不予报销的特殊医用材料(如心脏支架等)的个人自负费用补助30%。

例1: 某教师因心脏病做支架手术,年度累计医疗费9.11万,个人自负33833.52元。自负费用中医保内费用(不含普通材料费)13181.74元,补助95%,即补助12522.65元(1);普通材料费用及医保外费用(不含特殊材料)10951.78元,补助50%,即补助5475.89元(2);特殊医用材料2个心脏支架个人自负9700元,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30%,即补助1410元(3),合计补助(1)+(2)+(3)="19408.54元。补助前报销比例为62.85%,补助后报销比例为84.16%。

例2:某职工因脑梗5次住院治疗,年度累计医疗费39.97万元,其中个人自负14.93万元。自负费用中医保内费用(不含普通材料费)74148.72元,补助95%,即补助71386.41元(1);普通材料费用及医保外费用(不含特殊材料)74148.72元,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0%,即补助34574.36元(2);合计补助="105960.77元。补助前报销比例为62.65%,补助后报销比例为89.16%。

(二)门诊补助标准:

1.对于门诊特殊治疗,经省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75%的补助。

2.对危、急、重病急诊门诊医疗费用给予80%的补助。

3.因所患疾病需要在门诊进行手术治疗,经学校医院审批同意,并开具转院手续,其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800元的,对8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80%的补助。

四、补助有限额么?

补助对象一个年度内,门诊特殊治疗补助限额为2万元,其他门诊补助限额1万元,所有住院、门诊医疗总费用最高补助限额为15万元。

五、有关工伤、职业病、劳模有哪些规定?

根据省医保局规定,工伤、职业病中需要单位承担的费用可以使用医疗补助基金。

劳动模范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经省医保局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5000元及以下部分给予20%的补助,5000元以上的部分参照住院医疗补助办法执行。

六、需要材料申报有哪些?

住院治疗需提供申请表、财务票据、费用明细单、医保结算概要、住院病历;门诊治疗需提供申请表、就诊手册、财务票据、费用明细单。

七、什么时间可以申请?

学校每年5月、11月前十个工作日受理补助申请。

八、自负费用可以累计么?一个年度是自然年么?

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累计报销。一个年度内为上个年度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止。

九、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补助基金?

以下情况不予补助:

1.营养、保健用药、保健品、人血白蛋白、疫苗注射等医疗费;

2.疾病恢复期的康复、疗养、保健、按摩等治疗费用;

3.住院治疗、门诊特殊治疗以外的门诊及药店购药费用;

4.省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临床试验性药物;

5.因打架斗殴、酗酒、交通事故等因素所致的伤病或者伤残治疗等省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况;

6.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基金管理委员会不予认可的其他情况。

十、申请材料报至何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是什么?

申请材料请报至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社会保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9。

联系人:潘启明 联系电话:0451-82191815;13204519177。

附:政策解读网址

http://rsc.nefu.edu.cn/zxtz/1058.htm

文件及申请表下载网址

http://rsc.nefu.edu.cn/zcwj/xxwj/5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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