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上半年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保险补助基金实施办法(修订)》(东林校人〔2015〕27号)文件的规定,请符合补助条件且医疗费用发生在2015年11月1日——2016年4月30日期间的人员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表》(见附件),并由基层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门诊治疗需提供就诊手册、财务票据、费用明细单;住院治疗需提供财务票据、费用明细单、医保结算概要、住院病历。
二、受理时间
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17日止。
三、报送地点
报送地点: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社会保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9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潘启明
联系电话:82191815
特此通知。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6年5月4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