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职员职级与行政职务并行的管理体制,构建职员职业发展通道,提高职员队伍服务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职员队伍,根据《东北林业大学职员岗位聘任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5年五级至十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聘任范围
聘任在职员岗位上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事业编制(含学校人事代理)人员。
二、聘任条件
聘任条件依据《东北林业大学职员岗位聘任办法》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一)职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职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吴国春
副组长:杨传平
成 员:李 斌 陈文慧 王玉龙
(二)职员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职员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职员岗位聘任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玉龙(兼)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玉龙 孙 猛 刘九庆
秘 书:李 洋
(三) 职员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
主任:陈文慧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尹剑锋 李景义 邹本存 张春雷 钟 蕾
秘书:李刚强
四、聘任程序
(一)成立职员岗位评审专家组
各单位成立职员岗位评审专家组,将名单报送至办公室审核批准。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
(二)个人申请
应聘职员按要求填写《东北林业大学职员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1),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三)资格初审、评审推荐
各单位对应聘职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排序后向学校推荐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五级、六级职员岗位的职员。同时对本单位应聘七级至十级职员岗位的职员进行考核、评审。填写《东北林业大学五级、六级职员岗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东北林业大学七级至十级职员岗位聘任备案表》(附件3)连同应聘职员的《东北林业大学职员岗位聘任申请表》报送至办公室审核。
(四)公布岗位聘任数量
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各单位推荐申报情况,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确定并公布五级、六级职员岗位聘任数量。
(五)五级、六级职员岗位评聘
1.办公室组织成立教学科研单位、党政机关和后勤、教辅单位、校办产业单位和直属单位等五级、六级职员岗位评审专家组。
2.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岗位空缺情况以及各级职员岗位申报情况按适当比例分配各五级、六级职员岗位评审专家组推荐职员名额。
3.办公室组织各五级、六级职员岗位评审专家组对应聘五级、六级职员岗位的职员进行考核、投票,按照分配的名额向领导小组推荐。
4.办公室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推荐的职员进行最终投票,并根据拟聘任岗位数量确定拟聘任的职员。
(六)公示
公示期为5天。五级、六级职员岗位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七级至十级职员岗位拟聘人选由各单位自行公示。
(七)聘任
拟聘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人选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聘任至相应职员岗位。
五、有关问题
(一)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职员岗位聘任。
(二)2015年1月1日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员,如具备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相应岗位聘任条件的,可以参加本次聘任。
(三)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六级、七级职员,分以下两种情况:其一是具备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相应岗位聘任条件的,在聘任工作中经相关会议讨论后可优先考虑;其二是具备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但不符合相应岗位聘任条件中任职年限条件的,可申请聘任高一级职员岗位。
(四)对于具备基本任职条件的职员,若其在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所在单位或个人工作取得显著工作业绩且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1次或2次的,在申请聘任高一级职员岗位时,任职年限条件在原有条件的基础上减少6个月;若其在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所在单位或个人工作取得显著工作业绩且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3次及以上的,在申请聘任高一级职员岗位时,任职年限条件在原有条件的基础上减少1年。若其在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因违纪及重大工作失误等受到学校党纪政纪处分的,在申请聘任高一级职员岗位时,任职年限条件在原有条件的基础上增加党纪处分决定给予的处分期所对应的时间(政纪处分参照党纪处分执行)。
(五)受到学校党纪政纪处分的职员,在处分期内不允许申请聘任高一级职员岗位。
(六)本次职员岗位聘任工作中,职员的任职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新职级任职时间从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七)本次职员岗位聘任工作中,应聘职员所提供的佐证材料有不真实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六、材料报送
(一)本次职员岗位聘任工作报送材料均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时间安排按照《东北林业大学2015年职员岗位聘任工作时间表》(附件4)执行,相应表格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二)《东北林业大学五级、六级职员岗位申报汇总表》及《东北林业大学七级至十级职员岗位聘任备案表》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liyang@nefu.edu.cn。
(三)应聘职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党政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与管理岗位上相关的业绩复印件等。上述材料要求与《东北林业大学职员岗位聘任申请表》一起按顺序装订,其中应聘五级、六级职员岗位要求一式30份,应聘七级至十级职员岗位要求一式2份。
(四)材料报送至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人事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07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洋 李刚强
联系电话:82190335 82192137
附件:
1. 东北林业大学职员岗位聘任申请表
2. 东北林业大学五级、六级职员岗位申报汇总表
3. 东北林业大学七级至十级职员岗位聘任备案表
4. 东北林业大学2015年职员岗位聘任工作时间表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