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博士后:
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要求,现发放2014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生活津贴,拔付我校博士后人员获得的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面上资助和科研启动金等项目经费。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放的博士后生活津贴,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之前出站的博士后,且已申请落户黑龙江省生活津贴并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
二、发放博士后生活津贴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生活津贴发放至中国银行卡内,可于2016年1月1日查询;
三、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面上资助和科研启动金等项目经费拔付到个人财务帐户;
四、按照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有关规定,在使用博士后项目经费取得的学术成果中需标注项目资助详细名称。
联 系 人:倪松远
联系电话:82191327
特此通知。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