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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部办公厅第二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1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15〕39号)及《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农业部将评选产生第二批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予以资助培养。现就我校人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申报条件

1.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含)岗位,年龄在50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条件限制。

3.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农业科学与技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对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

5.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6.其带领的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取得较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向引进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优秀人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倾斜。

二、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申报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填写《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书》(附后,以下简称《申报书》)。

2.单位推荐。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人选申报条件和本单位推荐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进行公示。

3.评选公示。农业部组织召开会议,评选产生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建议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每位申报人员只能通过其中一条渠道进行申报,首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不再申报。

四、有关要求

1.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后,单位分管领导在其中一份申请书封面签字盖章。

2.《申报书》纸质版一式7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于2015年7月2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综合办公楼503)。《申报书》须刻录光盘,随文件一同报送。申报材料不全和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有涉密请提前告知。材料一经受理,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4.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的主要职责、支持方式等内容,详见《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5.由于上级机关工作时限的要求,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安排相应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冰冰

联系电话:82192070

邮箱:gbb@nefu.edu.cn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5年7月21日

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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