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疗保险局的要求,2014年度门诊特殊疾病(十八种慢性病)报销工作现已开始。请经省医保局确认为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整理相关票据,按时报送材料,并请相互转达,以免错过申报时间。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经办理过审批手续,经省医保局确认为门诊特殊疾病的我校参保人员。
二、申报时间地点
请于11月17日至11月28日将材料报送至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社会保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7室。根据省医保局相关要求,逾期将不能办理。
三、申报材料
1、医保卡复印件
2、门诊特殊疾病处方封皮(见附件1)
3、处方笺
4、结算票据
5、销售清单
四、申报要求
1、所申报的票据必须是治疗申报疾病在医院门诊治疗和指定药店购药所花费的费用,其它费用请不要申报。
2、请填写好门诊特殊疾病处方封皮,将报销所用的处方、票据和销售清单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好并装订(装订方法见附件2,请不要使用胶水粘贴)。
联系电话:82191815
联 系 人:潘启明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1: 门诊特殊疾病处方封皮
附件2: 装订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