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教辅及管理岗位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坐落于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林业工程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医、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工作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从队伍建设大局出发,统筹规划。
(二)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通过公开招聘系统提交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公开招聘计划,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与用人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考核人选以后由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会同用人单位按程序组织考核。
(三)考核
1、笔试。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写作能力测试,通过后再进行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现场试讲及答辩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考核。应聘实验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要进行教学能力考核。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到校大学生心理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
(五)公示
通过学校考核且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结束后,为公示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应手续。
(六)聘用
由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代表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几点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原件。
(二)对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本公告由东北林业大学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解释。
六、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情请关注:
http://202.118.223.214:8081/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login=login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洋 李刚强
联系电话:0451-82190335 82192137
学校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
邮政编码:150040
传 真:0451-82190335
网 址:http://www.nefu.edu.cn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2190321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