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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教授延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工作进度安排,结合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要求,按照《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延聘工作管理办法》(东林校人〔2019〕7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拟开展我校2019年度教授延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延聘对象

196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聘条件的教授。申请人须具有博士生研究生导师资格,其他具体延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 10月8日之前,拟申请延聘教授向所在单位提交延聘申请。

2. 10月10日之前,所在单位组织评审会议,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对延聘申请进行审核投票。

3. 10月16日之前,所在单位完成对拟延聘教授的相关材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 10月17日之前,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提出延聘意见报送人事处。


三、其他事项

1.近3年业绩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的业绩。

2.近5年业绩为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的业绩。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应包括拟申请延聘教授的延聘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到账在校可支配经费统计表、2019年度教授延聘申请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所在单位推荐报告等。延聘申请表需提供电子版1份,纸质版原件2份;其他材料均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

3.材料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507

联 系 人:潘启明

联系电话:82190335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延聘申请表.docx

附件2:佐证材料填报要求.docx

附件3:到账在校可支配经费统计表.docx

附件4:2019年度教授延聘申请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xlsx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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