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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引进人才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新进校教职工考核办法》(东林校人〔2017〕18号)文件要求,结合引进人才队伍状况,学校决定开展引进人才中期评估及聘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期评估及聘期考核对象

1.中期评估对象:来校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聘期过半且未参加过中期评估的引进人才。

2.聘期考核对象: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首个聘期已结束未参加过聘期考核的引进人才。

    

二、考核安排

1.领军人才、杰出青年学者和优秀青年学者由学校统一组织。

2.青年骨干、优秀青年教师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参加。

3.引进人才中期评估及聘期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1.引进人才结合PPT演示文稿进行汇报,PPT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工作业绩、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存在的困难等。领军人才、杰出青年学者汇报时间30分钟,优秀青年学者汇报时间20分钟,青年骨干、优秀青年教师汇报时间15分钟。

2.参加中期评估及聘期考核的引进人才均需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表》)并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明晰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引进人才将《考核表》纸件(3份)及电子版、佐证材料电子版、PPT演示文稿于8月27日提交所在单位。

3.各单位应认真审核引进人才提交的考核材料并进行汇总(附件2、3),于9月7日将引进人才《考核表》纸件(2份)及电子版、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综合办公楼503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冉

联系电话:82191327

工作QQ:24586572



人事处  

2020年7月30日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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