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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管理类派遣人才岗位公开招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创新用人形式,逐步建立适应学校质量发展的用人制度,日前,学校出台了《东北林业大学派遣人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北林业大学派遣人才招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请有关单位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内设机构人员数量核定和科级机构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核定方案》)核定的派遣人才岗位数量,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做好管理类派遣人才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单位

《核定方案》中设立派遣人才岗位的校内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核定的人员数量内,结合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自愿开展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方式

派遣人才的招聘采取“学校与用人单位联动”的方式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制定招聘的原则、条件、程序及方法,并统一组织笔试,用人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面试。


三、时间安排

1.2020年10月23日前,成立本单位派遣人才招聘工作组,研究制定招聘实施细则并提交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审核通过后统一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

2. 2020年10月30日左右,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发布《东北林业大学管理类派遣人才岗位公开招聘启事》,公布招聘岗位单位类别、数量及条件。

3. 2020年11月15日左右,用人单位对应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须不低于招聘岗位数量的500%),提交人事处备案。

4. 2020年11月20日左右,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笔试,用人单位组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完成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核等工作,向人事处提交招聘工作报告。

5.2020年11月30日左右,人事处履行用人审批程序,通知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拟录用人员办理进校服务手续。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要正确认识学校首次组织派遣人才招聘的重要意义和长远影响,切实加强招聘全过程的系统设计和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全过程指导,并选派得力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2.统筹谋划设计,务求工作实效。要统筹考虑本单位核定的派遣人才岗位数量和单位长远发展,合理确定招聘数量;要根据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全过程的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创新工作形式,拓宽招聘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优秀人才充实到派遣人才岗位上来。

3.严格程序标准,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内容,严格遵照学校确定的招聘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不得在招聘条件上打折扣,不得在程序步骤上搞变通。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参与报名资格审核、阅卷、面试等环节的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单位自行制定并留存备查),自觉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本次招聘的联络人,负责本单位招聘事宜的对外宣传、政策解释及材料报送,并及时加入派遣人才招聘工作群(QQ群号:825902184)。

2.招聘实施细则、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情况说明、招聘工作报告等须报送的材料,已制作样式供招聘单位参考,工作人员可在群文件中自行下载,并按时报送。

3.本次招聘须提交人事处的有关材料可通过学校OA系统签报流程(公用流程第7个)进行报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流转至人事处。材料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并转换为PDF格式。


联系人:李刚强

联系电话:82192080 82190335

人事处  

2020年10月19日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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