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新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管理类派遣人才岗位公开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0-11-10  点击: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类派遣人才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坐落于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国家林业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211工程”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同时也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更多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https://www.nefu.edu.cn/xxgk/xxjj1.htm)


二、招聘岗位及原则

派遣人才,是指与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派遣期内与我校建立用工关系,辅助从事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含量工作的编制外人员。

本次拟招聘管理类派遣人才岗位52个,分布在校内28个二级单位,具体岗位见附件,并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gkzp.nefu.edu.cn派遣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查询、报名。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三、编制待遇

本次招聘的管理类派遣人才岗位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不纳入学校编制;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高校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体系和专业技能,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

5.应聘管理类派遣人才岗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须符合校内用人单位具体岗位的应聘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或登录公开招聘系统见岗位要求。

(三)不得参加招聘的几类情形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如隐瞒参加被录用的,经查实后予以清退: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招聘的有关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登录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报名,实名注册后填报个人信息(可参考附件3招聘系统填报说明)并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治面貌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资格或从业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工作经历和学生干部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派遣人才诚信承诺书》(在附件2中下载打印,“本人签字”位置须手写)。

招聘系统将于2020年11月10日开放使用,应聘者请于2020年11月24日前登录招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应聘申请。每位应聘者仅可申报一个岗位,应认真对照岗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考核相关事宜将通过“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或学校网站适时公布。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成绩决定面试资格,笔试和面试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客观题,占40分;另一部分为主观题,占60分。考试总时间为9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00%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如最后一位出现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应急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评分,每人答题时间10-15分钟。面试得分高于70分方可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排名。

3.用人单位按招聘岗位数和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一致,则进行加试。

(四)体检、心理测试与政治考核

接到录用通知人员自行联系有一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用人单位协调学校心理测试中心为拟录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基层党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五)审批与录用

用人单位向人事处提交招聘工作报告,人事处履行用人审批程序;拟录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人事处办理进校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六、其他事项

(一)派遣人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系统填报家庭成员信息时注明,并主动告知应聘岗位所在二级单位。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存在上述关系人员的,视为作弊,立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二)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综合考核环节向考官或用人单位透露个人信息的,视为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及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须在接到录用通知的1个月内到岗工作,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到岗工作;如逾期未报到,或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毕业,或不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以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信息。

(六)本次招聘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舞弊行为,须实名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

(七)本招聘启事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人事处李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0335 / 82192335

劳动合同签订事宜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654654256

公开招聘系统填报技术支持:贾工程师

联系电话:18645007961

监督投诉电话:0451-82192924


东北林业大学     

黑龙江绿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访问量统计:

欢迎访问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