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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我校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东林校人〔2017〕19号)文件规定,2020年下半年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受理范围:符合补助条件且发生在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住院入院时间)的医疗费用。


二、 受理时间: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


三、 报送地点:社会保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6室)


四、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表》(见附件),单位审核确认后,签署领导意见并加盖公章。

2.门诊治疗(急诊部分)需提供就诊手册、财务票据、费用明细单;住院治疗需提供财务票据、省直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明细表(含自付比例)、医保结算概要、住院病历首页;生育报销需提供财务票据、住院病历首页、出生证明复印件。


联 系 人:尉建平、邱实

联系电话:0451-82191815、0451-82191865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表

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https://rsc.nefu.edu.cn/info/1022/1245.htm

人事处  

2020年11月18日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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