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东林校人〔2017〕19号)文件规定,2020年下半年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受理范围:符合补助条件且发生在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住院入院时间)的医疗费用。
二、 受理时间: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
三、 报送地点:社会保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6室)
四、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表》(见附件),单位审核确认后,签署领导意见并加盖公章。
2.门诊治疗(急诊部分)需提供就诊手册、财务票据、费用明细单;住院治疗需提供财务票据、省直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明细表(含自付比例)、医保结算概要、住院病历首页;生育报销需提供财务票据、住院病历首页、出生证明复印件。
联 系 人:尉建平、邱实
联系电话:0451-82191815、0451-82191865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表
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https://rsc.nefu.edu.cn/info/1022/1245.htm
人事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