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坐落于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的“211工程”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更多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原则
本次招聘共发布管理岗位32个,具体岗位见附件1或登录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gkzp.nefu.edu.cn)管理岗位人员招聘专栏进行查询、报名。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三、编制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勤奋、谦虚严谨,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或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西部志愿者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年龄可根据服役或服务时间相应顺延(须在简历附件中提供佐证材料)。
(四)具备从事高校管理工作的身体条件、知识素养和业务能力,且符合应聘具体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如隐瞒参加被录用的,经查实后予以辞退。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登录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具体见附件2),实名注册后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并在“简历附件”中上传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3,本人签名处须手写)、学历学位证书材料,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如有其他须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征入伍或基层服务)也应一起合并上传。
招聘系统将于2020年12月4日17:00开放使用,应聘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17:00前登录招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应聘申请和简历信息修改。每名应聘者仅可申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简历信息和佐证材料,个人简历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或上传佐证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学校根据实际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参加笔试人选名单及后续考试事宜将通过学校网站和“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三)考试
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客观题,参考《行政能力测试》,占40分;另一部分为主观题,参考《申论》,占60分。考试总时间为150分钟。
2.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00%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成绩、名次适时通过“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成绩前三名的自然进入面试范围,如最后一位出现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面试试题2~3道,满分100分,每人答题时间10~15分钟。面试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应急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评分。面试成绩高于60分方可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4.学校按招聘岗位数量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一致,须进行加试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
拟录用人选须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自行联系有一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学校心理测试中心为拟录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基层党组织进行政治考察。
(五)审议与聘任
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通过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用程序。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系统填报家庭成员信息时注明并主动告知。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存在上述关系人员的视为作弊,立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二)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拟录用人员应在2021年3月1日之前报到(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或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毕业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以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信息。
(六)受疫情影响,我校今年年初发布的管理岗位人员招聘岗位自然取消。
(七)本次招聘的管理岗位,与我校11月25日发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21年入职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启事》中发布的岗位均为学校编制内岗位,符合两类岗位招聘条件的仅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报名。
(八)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须实名并提供书面材料。
(九)本招聘启事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0335
公开招聘系统填报技术支持:贾工程师
联系电话:18645007961
监督投诉电话:0451-82192924
东北林业大学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