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于近期开展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将我校专任教师申请该项目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资助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赴国外进行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被录取人员主要派往世界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与所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研修。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政治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与发展潜力。
(三)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四)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来校工作满3年。
(五)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六)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七)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及大学排名佐证材料,要求大学世界排名前200名或学科(专业)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科研机构。
三、选拔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
(二)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统一评审,基金委材料审核考察重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三)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慎重考虑。
四、工作程序和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附件2,并提交所在单位(已申报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的申请人只填写附件1)。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初审申请人条件,并根据学科队伍建设和工作安排推荐人选,将附件1汇总和附件2的纸质材料于2021年4月2日17:00前交送人事处(综合办公楼511室),并通知被推荐申请人在2021年4月10日至27日进行网上申请。
(三)网上申请:单位推荐申请人于2021年4月10日至27日登录“国家留学网”的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个人网上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1.网上申报前,请务必详阅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2.曾经在留学基金委申请的用户名作废,请重新注册。
3.受理机构请选择“东北林业大学”。
4.按照留学基金委“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并将相关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4月28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材料于2021年4月28日17:00前交送人事处(综合办公楼511室)审核。请按顺序整理好申请表及其附件材料,无需装订。
(四)学校审核推荐:个人网上申请结束后,学校将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在网上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五)结果公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查询结果。
(六)为方便协助我校教师完成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申报,便于更好的沟通联络,提高工作效率,人事处创建了2021国家公派出国申报qq交流群,申报教师可自行搜索加入(qq群:652702475)。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美微 李洋
联系电话:0451-82190494
邮箱:rsc_szk@163.com
人事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