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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3  点击:

各有关单位,各位博士后:


按照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额度

补助额度:300元/月,申请一年后发放,按年发放。

申请范围:凡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博士后期满出站或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认证为博士后,留省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

已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的博士后人员无需重复申报,博士后生活津贴正常发放。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须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及《新增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明细表》(见附件2)。将以上两表及《博士后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报送至综合楼501室,同时将两表电子版及《博士后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baixiaoting@nefu.edu.cn。

2.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博士后经历证明(一年以上)复印件2份、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baixiaoting@nefu.edu.cn。

3.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

联 系 人:白晓婷 齐飞

联系电话:0451-82192070 0451-82192073

邮箱:baixiaoting@nefu.edu.cn

人事处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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