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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黑龙江省人才租房年度租金财政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才公寓建设及人才租房年度租金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黑组发〔2017〕1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人才年度租金财政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入住我校教工公寓、暂无住房的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补贴标准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00元/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00元/月,具有博士学位300元/月。


三、补贴用途

根据符合条件人才的入住方式,免费入住公寓的,补贴用于公寓管理;交费入住公寓的,直接补贴给入住人才,如有结余,结余部分用于公寓管理。


四、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可携带一张1寸照片到人事处办理,地点在综合办公楼511室);

3.博士学位证书(副高级以下职务提供);

4.入住公寓审批手续(可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地点在综合办公楼427室)。


五、报送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要求,本次所有申报材料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复印件)以及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扫描并保存为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2.申报纸质材料在2020年9月3日前送至综合楼51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rsc_szk@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人事处联系人:李洋 82190494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石奉伟 82190366

人事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8月30日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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