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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我校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东林校人〔2017〕19号)文件规定,2021年下半年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符合补助条件且发生在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住院入院时间)的医疗费用。


二、受理时间: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三、报送地点:1.社保中心(综合办公楼506室);2.离退休工作处二楼医保材料投递箱。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东北林业大学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申请表》(见附件),单位审核确认后,签署领导意见并加盖公章。


2.门诊治疗(急诊部分)需提供就诊手册、财务票据、费用明细单;住院治疗需提供财务票据、省直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明细表(含自付比例)、医保结算概要、住院病历首页;生育报销需提供财务票据、住院病历首页、出生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杨娆娆、林送峰

联系电话:0451-82191815、0451-82191865



人事处

2021年11月23日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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