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3〕45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资助金额
资助类别为启动类资助,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的工作,能够促进我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提高、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
启动类每人资助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启动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5月1日以后回国;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申请者和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
三、申报指标
我校启动类资助推荐名额2人。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人事处,对于初选合格的人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材料报送
1.申报人填写《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附件1),生成PDF版本;单位填写《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排序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成PDF版本。
2.佐证材料:(1)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证明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2)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3)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4)专著、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0篇)。以上佐证材料按序号顺序扫描后生成PDF版本。
3.报送时间:2023年9月21日(周四)下班前将以上材料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rsc_szk@nefu.edu.cn。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晓婷 孙美微
联系电话:0451-82190494 821902080
人事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