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工作年度计划安排,按照《东北林业大学七级及以下职员选拔聘任办法》(东林发〔2021〕94号)(以下简称“选拔聘任办法”)相关规定,拟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七级及以下职员选拔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聘任对象
符合选拔聘任办法规定的基本任职资格以及申报岗位对应的聘任条件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1. 10月15日前,符合基本任职资格和申报岗位聘任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申报材料包括:《东北林业大学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10月20日前,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涉及党政职务级别及任职时间、职员级别及聘任时间、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聘任时间、年度考核结果等信息的须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郝明超;人事处联系人:李刚强)。
3. 10月31日前,所在单位根据申报人员的综合表现,参考民主测评结果,研究确定并上报推荐人选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聘任申请表》纸件一式二份(附件2)、《聘任汇总表》纸件一份(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rsc@nefu.edu.cn)。
4.学校按程序组织开展考察等后续有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选拔条件。所在单位应对照选拔聘任办法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将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履职尽责良好、群众普遍公认的人选选拔推荐上来。
2.严密组织程序。所在单位应根据本项工作的时间安排,严格遵循选拔程序,认真组织材料审核、民主测评、推荐等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3.严肃工作纪律。所在单位应认真强调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申报人员应自觉树立诚信意识和纪律观念,对于个人申报业绩不实、组织程序不规范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联系人:李刚强 穆帅
联系电话:82190335 82192335
人事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