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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4-05-16  点击:


广大退休教职工:

近日,学校收到黑龙江省人社厅有关部门《关于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2〕42号)文件中“对于无法确认是否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要在一年认证期满后即暂停养老金待遇发放”的要求,现督促我校退休教职工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尽快完成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即日起,省社保部门将会通过养老保险系统筛查,对未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待遇自动停发。现将具体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认证方式

扫脸认证。推荐支付宝APP(搜索“黑龙江人社”小程序--待遇资格认证)、建行网点、国外居住人员使用中国领事APP等方式。

二、其他提示

1.哪些人需要做资格认证?

我校正式在编退休,并正在享受领取省社保养老金待遇的人员。

2.多久做一次资格认证?

我省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以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一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

特别提醒:每次认证后,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自动更新,截止时间自动向后延递。

例如:张三:2024年5月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后,则过了2025年5月才算超期未认证。如果张三在2025年5月认证后,2024年8月再次进行认证,那么过了2025年8月才算超期未认证。

3.不进行资格认证的后果是什么?

未按时进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且无法确认是否具备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社保系统停发功能将自动停发其养老金,待补认证成功后的次月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

4.认证不上怎么办?

无法通过扫脸认证的人员,请联系人事处社保科进行登记,下步等待学校与省社保部门确认使用其他辅助方式进行认证。

联系人:杨娆娆0451-82191815、0451-82191865

请我校退休教职工及时做资格认证,以免影响您的养老金发放,望广大退休教职工周知,并能相互转告。


                                                社保中心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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