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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和出版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  点击:


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的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7批面上资助、第18批特别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5年计划资助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是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25年资助约24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约1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4个月的计算方式为动态计算,即自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满4个月),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优先推荐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包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无科研失信行为。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面上资助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2.《特别资助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科研成果材料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3.《出版资助申请书》“五、与专著有关的论文”要求填报与专著有关且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总数不超过5项,提供论文全文;查重报告应包括总查重结果和非本人文献的查重结果。

4.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申报项目可以不是进站研究计划项目,所属学科可以不是进站一级学科。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所有资助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bshjjh,在线填写提交。其中面上资助、出版资助网上提交后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特别资助网上申请后报送纸质申请书10份(无需胶装),材料报送地点为综合办公楼501室。

请认真研读《专家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专著书稿撰写规范》(附件2)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附件3),并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书、准备材料。

申报止时间:

1.面上资助:2025年3月1日—3月31日

2.特别资助:2025年3月1日—3月31日

3.出版资助:2025年4月1日—5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1.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其他未尽事项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有关规定执行。

2.请各博士后流动站认真组织,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在站博士后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3.为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申请人须仔细研读评审指标及相关要求,并积极与合作导师沟通,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4.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2192073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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