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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归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金额

项目类别为启动类资助,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能够促进我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提高、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

每人资助5万元。

二、推荐名额

我校启动类资助推荐名额为2人。

三、申报条件

1.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或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近5年内获得过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2.2020年1月1日以后回国;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申请人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及涉密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根据有关法律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工作,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2.各单位完成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送人事部门,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材料报送

1.申报人填写《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附件1),生成PDF版本(所在单位意见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单位填写《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对申报人选排序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成PDF版本。

2.佐证材料(A4规格),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目录,相关佐证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生成PDF版本。(1)身份证;(2)护照;(3)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证明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4)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5)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6)代表性专著封面或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或论文首页;(7)主要学术兼职证明。内容涉密的,须按照保密要求进行脱密处理。

3.报送方式及时间:2025年10月9日(周四)下班前将以上材料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rsc_szk@nefu.edu.cn。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晓婷 孙美微

联系电话:82190494 82192080



                                         人事处

                                         2025年9月30日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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