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辅导员和心理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坐落于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更多详情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原则
本次招聘共发布专职辅导员岗位13个、心理教师岗位2个,具体应聘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公开招聘系统(https://zp.nefu.edu.cn)进行查询、报名。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三、编制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心理教师均纳入事业编制聘用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登录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实名注册后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并按要求规范上传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2,按要求完善手写内容)、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大学和研究生培养阶段;应届毕业生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验证报告)、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如有其他须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征入伍或国家基层服务项目、或工作经历证明等)也应一并上传。
招聘系统将于2026年4月27日10:00开放,应聘者请于2026年5月7日10:00前登录招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申请。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在此期间,允许应聘人员进一步完善简历信息或补充佐证材料。资格审核结束后,如仍存在个人简历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或佐证材料上传不规范、不齐全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题型区分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部分参考《申论》(60分),客观题部分参考《行政能力测试》(40分)。笔试内容区分基本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基本能力测试约占60%,专业能力测试约占40%。各岗位确认参加笔试人数须不低于1:5(实际参加笔试人数须不低于1:3),不符合此要求的岗位予以相应缩减招聘数量直至取消。
2. 笔试结束后,按照不超过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400%(不低于200%)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 面试参考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面试试题2~3道,满分100分,每人答题时间为8~12分钟。面试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应急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4.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一致,则进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
拟聘用人选须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须自行联系有一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我校心理测试中心负责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由我校学工部门统一组织进行政治考察。
(五)学院见习
学工部门统筹安排拟聘用人选到学院进行为期两周的见习。
(六)审议与聘用
符合条件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入职条件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一)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我校教职工如存在除不得参加应聘关系之外的其他关系的,须在招聘系统“须回避人员信息”中注明。
(二)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任一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如隐瞒参加被录用的,经查实后予以辞退。
1.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2. 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 与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我校招录聘任的人事代理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人员;
6. 我校现任校领导直接指导的研究生;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情形的人员。
(三)本次招聘报名截止后,将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须关注“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nefu.edu.cn/)以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相关信息,通过招聘系统及时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入围面试等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不实行递补。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如发现他人有舞弊行为的,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须实名并提供书面材料。
(五)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报到,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到或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1. 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毕业的;
2. 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
3. 不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 经查阅档案证实不具备报名资格的;
5. 经高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等证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6. 存在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聘用的有关情形的。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后续通过资格审核且有意愿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缴纳一定的考试费用。
(七)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入职后须服从学校对工作地点的安排。其他未尽事宜,由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0451-82192335 0451-82190335
招聘系统填报技术支持:17611733552
工作监督:0451-82192924
东北林业大学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