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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黑龙江省人才租房年度租金财政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才公寓建设及人才租房年度租金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黑组发〔2017〕1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人才年度租金财政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入住我校教工公寓、暂无住房的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补贴标准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00元/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00元/月,具有博士学位300元/月。

三、补贴用途

根据符合条件人才的入住方式,免费入住公寓的,补贴用于公寓管理;交费入住公寓的,直接补贴给入住人才,如有结余,结余部分用于公寓管理。

四、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副高级以下职务提供);

3.入住公寓审批手续复印件(可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地点在综合办公楼427室);

4.不动产查询结果原件(申报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到区一级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通过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出具的在本地无房产证明需具备:姓名、本人证件号、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以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印章等要素)。

五、报送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要求,本次所有申报材料需要提供纸质材料以及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扫描并保存为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2.申报纸质材料在2023年7月18日前送至综合楼50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nefumoe@vip.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人事处联系人:孙博文 82191328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石奉伟 82190366



                                      人事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5日

 

地址:中国哈尔滨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电话(传真):0451-82190219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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